一辆超限车碾过普通国省干线的一段路面,压出网裂和坑槽,转身开走。交通执法人员赶到,勘验、做笔录、出认定书,把案子办结;而这条路往后拿什么修、由谁来修,落到了另一拨人头上。这不是假设,是广西不少公路养护单位正在面对的日常。
差别出在2019年。那一年广西启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公路部门原来手里的路政执法职能,收归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行使。执法和养护,从同一支笔里拆成了两支笔。
对一线来说,这不是编制表上的挪动,而是一条资金链被切了一刀:路产被压坏的损失,认定在执法那边,修复却要养护自己扛;赔偿款进的是财政账户,养护账上不一定见得到钱。这几年广西推的「以修代赔」,正是从这个断口里长出来的解法。
一、执法权划走后,路产的钱和路分了家
谁执法、谁养护,本就不是一回事
改革之前,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能里是连着路政执法的。路产被损坏,索赔、认定、修复几个环节基本在一个系统里转,流程虽长,责任链是完整的。2019年之后,行政执法权集中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机构回归养护和技术本位,两头各管一段。
这种「执法归执法、养护归养护」的方向本身没错,执法更统一、更专业。问题在于,路产损害赔偿天然是横跨两条线的事:认定和处罚在执法端,钱和修复在养护端,中间如果没有一条固定的衔接机制,账就容易悬在半空。
赔偿款进财政,养护账上不一定有
路产补偿费的制度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西现行收费标准依据的是桂价费〔2006〕76号文,对占用、挖掘、损坏公路及桥梁、隧道、道口等附属设施的行为定了赔偿口径。
按这套制度,执法部门勘验后出具路产损坏认定书,当事人依法赔偿。可这笔钱缴进的是非税收入账户,纳入财政统筹;而受损坏的那段路,日常养护资金来自另一套预算口径。两笔钱不在同一个口子里进出,养护单位就常常处在「损失我担着、赔款我看不到」的位置。
二、路损案件的两难:罚得下、修不及
超限车压坏的路,修复费常无人接
(此处建议插入现场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网裂、坑槽病害,来源:中国公路网)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十一条明确: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处理;危及交通安全的,还要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条文把报告和接受调查的责任写得很清楚。现实里更麻烦的是后半段:认定书出了,赔偿谈不拢,或者当事人拖着不缴,修复就只能先用养护经费垫着。垫一次两次可以,年年垫,养护计划就被咬出一个洞。
责任方、执法方、养护方,三方对不上
路产损坏案件的链条上有三方:责任方(多为车主或运输企业)、执法方、养护方。三方目标并不完全一致。执法方要把案子办结,责任方想少赔,养护方只想尽快把路修好。三边没有一个把「把路修回去」当成共同终点的机制时,案件办完了、路还坏着,就成了常见结局。
三、以修代赔,把「赔」直接变成「修」
责任方进场施工,公路部门盯质量
广西公路部门探索的「以修代赔」,思路并不复杂:与其让责任方交一笔钱、再由养护单位另走流程去修,不如让责任方直接出资金、按标准把损坏的路段修回去,公路部门负责定标准、盯质量和进度。
这样做至少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绕开了「赔偿款何时到养护账」这道不确定的闸门,修路的钱和责任直接挂钩;二是修复由懂路的部门监督,避免了当事人自己随便找人补一补、第二年又坏。
河池:120件路损案全部走修复
(此处建议插入现场图:责任方进场修复波形护栏等路产设施,来源:广西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据公开报道,2025年1月至12月,河池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累计发生交通事故路损案件120件,全部以「以修代赔」方式实施了路产赔偿。也就是说,当地这一年只要发生路损,基本走的都是「责任方修、公路部门把关」这条路。
百色:51.5公里整体修复的账
百色公路部门的做法更进一步。针对一处涉损路段,由责任方直接投入修复资金,通过招投标引入专业公司,对涉损的51.5公里路段实施系统性修复,公路部门对项目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把零散的路损赔偿攒成一次成规模的修复工程,账更好算,路也修得更彻底。
同样的探索在县一级也能看到。容县公路养护中心从2024年起持续探索路损「以修代赔」修复模式;武鸣公路养护中心则提出「司法兜底、协商为先」,构建「刚性执法+柔性调解」的路产赔付模式。
四、这套模式能跑起来,靠三个前提
执法与养护要有协作机制
2020年以来,广西层面推动出台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管理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把两边的信息、案件、责任对接起来。以修代赔不是养护单位单方面能推的事,没有执法端把案子交过来、把认定书出到位,养护这边连谈判对象都没有。
认定书要出得来、算得清、能监管
以修代赔的第二个前提是「账算得清」。路产损坏认定书要说清楚哪里坏了、坏到什么程度、按什么标准修复,否则责任方不认,修复标准也没法监督。这就回到了技术部门的本职:把病害范围、修复方案、验收标准写实,是公路工程师能贡献专业价值的地方。桥梁结构构件的损伤判定,同样可以对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的分层方法,做到部件、构件级的界定。
以修代赔能不能长期站住,不看口号,看三件事:
路损发生后,现场认定书是不是在规定时限内出得来,病害范围和修复标准写没写实。
责任方的修复资金,是不是真的落到了这段路上,而不是转了一圈又回到财政大账。
修复完成后的验收,是不是由懂路的部门按标准把关,还是签个字就了事。
三条里有一条对不上,这套模式就会退回「罚了款、路还坏着」的老路。
哪些已确定,哪些还要观察
已确定的:公路路产损坏必须报告、接受调查,赔偿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广西现行收费标准;广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职能集中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机构回归养护;「以修代赔」已在广西多地落地,河池、百色、容县、武鸣都有公开案例。
还要观察的:以修代赔目前多为地方探索,还没有看到省级层面统一的赔付与修复衔接细则;赔偿款与养护资金如何并账,各地口径不一;这套模式对超限运输的威慑力、对路产资金的回补效果,还需要更长时间的数据来验证。
路压坏了谁掏钱,本质是一次权责和资金的重新对表。执法划走不是问题,问题是划走之后,养护这条线上有没有人把「把路修回去」这件事接住。以修代赔交出的是一份一线答卷,能不能成为标准答案,得看后续的制度接不接得上。
查现行法规和标准,可以去桥梁工程师之家(www.qiaoweb.com)的规范查新栏目 /cx/ 对一下版本;做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用 /bridge/。
资料来源
中国公路网《路产受损难维护?广西公路部门「以修代赔」破局!》:2019年广西启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公路部门相关行政职能收归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行使;广西公路部门探索推行「以修代赔」工作模式。
广西新闻网(2026年4月6日)百色公路部门报道:由责任方直接投入修复资金,通过招投标引入专业公司,对涉损51.5公里路段实施系统性修复。
公开报道(2026年2月)河池市公路部门数据:2025年1月至12月,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累计发生交通事故路损案件120件,全部实施「以修代赔」路产赔偿。
广西玉林容县官方门户网站(2024年3月1日):容县公路养护中心持续探索路损「以修代赔」修复模式。
广西新闻网(2025年12月17日):武鸣公路养护中心坚持「司法兜底、协商为先」,构建「刚性执法+柔性调解」路产赔付模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一条: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处理;危及交通安全的,还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产补偿费制度的法律依据;广西现行收费标准见《关于正式制定广西公路路产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76号)。

